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2018年第三次集体学习

发布时间:2018-06-03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4月4日下午,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第三会议室召开集体学习会,主要内容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三门峡市委书记刘南昌同志对我市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的寄语《打好创新驱动发展牌 加快创建国家级高新区》等。会议由党委书记刘廷福同志主持,学校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和校级领导干部参加了学习。

 刘廷福同志指出,《宪法修正案》有八大亮点:一是将“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写入宪法总纲第一条;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载入宪法;三是修改国家主席任期制,完善了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三位一体的国家领导体制;四是监察委改革载入宪法;五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进行宪法宣誓;六是将“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写入宪法;七是宪法放宽设区市的立法自主权;八是宪法重新定义了爱国统一战线,扩大了爱国统一战线范围。

 刘廷福同志要求,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校级领导干部要把实施宪法摆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突出位置,学习好宪法,遵守好宪法,推进依法治校进程,用法治思维和方式开展各项工作。

 刘廷福同志指出,监察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决策部署,是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的体现,对创新和完善国家监察制度,实现立法和改革相衔接,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全体中心组成员和学院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宣传贯彻《监察法》,党委理论中心组成员要按照市纪委要求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谈到市委书记刘南昌同志对我市创建国家级高新区工作的寄语,刘廷福同志强调,我们要深刻学习领会刘南昌同志的寄语精神,牢固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以创建国家级高新区为载体,增强学习本领和驾驭风险的能力,研究和掌握高新技术产业成长规律和运行规律,发挥高校科技和人才的优势,解放思想,主动参与,大胆实践,为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发力全市“三次创业”做出我们学校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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