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集团官网学术活动及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报批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6-03-27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课堂教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等管理的意见》(教党[2011]32号)精神制定。
    第二条 本办法旨在发挥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以及网络和接受境外基金资助在传播科学文化中的积极导向作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院各系部、各处室和全体专兼职教职工。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组宣部负责对各项申请进行审查把关。
    第五条 人事处在专兼职教职工的聘用、培训和考核过程中,要加强政治素质培养,并制定严格明确的衡量标准。
    第六条 现代技术教育中心要落实校园网络信息发布实名制,完善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网络舆情预警和防控机制。 
    第七条 各系部、各处室要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并对相关申请进行初审。
    第八条 全院教职工应严格遵守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第三章  报批内容及程序

    第九条 各系部、各处室或个人在举办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学术活动前,应进行申请。
    第十条 各系部、各处室或个人在接受境外基金资助前,应进行申请。
    第十一条 在学院网络主页发布涉及学院形象的重大信息前,现代技术教育中心应事先进行申请。
    第十二条 各项申请应填写相应的申请表(详见组宣部网站),在系部或处室初审后,由组宣部审查把关并报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三条 对未履行审批手续而给学院造成不良影响的系部、处室或个人,学院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版权所有 © suncitygroup太阳新城(中国)集团-官方网站      地址: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豫ICP备2022004715号  豫公安网备41120202000020  举报专区

关闭